东莞多名房东被拘留!原因是...
相信大家都很羡慕
包租公、包租婆的生活
每个月坐等收租多快乐啊~
且慢!
要当一个“称职的房东”没那么简单
最近就有多名房东被拘留、罚款!
只因为...
拘留15日+罚款1万元!
2020年6月11日,郑某(女,22岁,广西人)因被不法分子限制人身自由,从寮步镇药勒村寮浮路一栋出租屋6楼的房间内逃离时坠楼死亡。
(网络配图)
经查,该出租屋未依法进行租赁备案,其管理人袁某未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报送死者及同住人员信息,未注销已离开的承租人信息。且袁某在2019年11月29日因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当场罚款200元。
(网络配图)
袁某因未履行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已被寮步公安分局依法处以15日治安拘留,并处一万元罚款。
东莞多位房东被拘留!
此前,东莞已有多位房东被拘留。
比如去年11月,塘厦警方在莲湖社区某出租屋核查发现,二手房东刘某梅不按规定登记租客身份信息。
而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8月8日、11月8日,她就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已被处罚 200 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这一次对刘某梅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9年6月19日21时许,凤岗派出所民警在凤岗镇三联村永盛大街2号某出租屋例行检查时,发现房屋管理员段某(女,36岁)存在未按规定将承租人身份信息录入东莞户政系统情况。
经过现场核查,在其管理的出租屋内共发现有14间房屋内未如实登记承租人信息。目前对房屋管理员段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东莞房东
牢记并做好以下这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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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
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动人口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为境外人员的,督促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
2、做好自主申报工作,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自主申报工作,对承租人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报送。
三种报送途径:
■ 亲临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报送;
■ 通过微信或者短信、电话、传真等报送(如:微信搜索“莞e申报”公众号→选择“自主申报”→注册并根据提示申报);
■ 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人口信息自助申报系统等网络系统报送。
“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出租屋自主申报系统”,也已经对所有已采集出租屋的出租人、管理人进行了100%授权,出租人、管理人只需要在自用手机微信上登录该系统,录入相应出租屋信息就完成了信息登记、报送工作,无需再频繁亲临派出所或者警务区报送,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不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信息,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可能将会被罚款、拘留的处罚!
最后小编提醒各位东莞房东
出租房屋一定要按规定登记信息
做一个“称职的房东”
对自己负责也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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